各位同學:
根據《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》、《北京大學學生獎學金評審條例》和《北京大學2011—2012學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方案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特制定心理學系2011-2012學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方案。
一、組織機構
心理學系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,由系主管教學領導、學位委員會主任、學術委員會主任、各年級班主任、學工負責老師任委員,負責本院系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、初步評審等工作。
二、參評范圍
凡在校正式注冊、參加素質綜合測評的2011級(含)以上攻讀碩士、博士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(不含留學生、港澳臺學生、在職研究生)均可參評。
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,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;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后,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。
直博生和招生簡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間學位的碩博連讀學生,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。
三、獎勵金額和名額指標
研究生國家獎學金,獎勵碩士研究生每人2萬元,博士研究生每人3萬元。我系可評選碩士3人,博士2人。
四、基本申請條件
1.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;
2.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學校規(guī)章制度;
3.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(yōu)良;
4.學習成績優(yōu)異,科研能力顯著,發(fā)展?jié)摿ν怀觯?/p>
5.素質綜合測評排名應達到評選范圍的前10%。
五、評審程序及時間安排
1.12月5日-12月7日下午3點前,組織申請,請有意愿申請的同學填寫附件1《成果列表》(成果要求是在2011年9月-2012年12月5日期間的;此次獲得獎學金的同學所提交的成果,下年度獎學金評選中不得重復提交)、附件2《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評審表》(要求導師填寫100字左右推薦意見)、附件3《博士研究生匯總表》或附件4《碩士研究生匯總表》,電子版發(fā)送[email protected],來信請注明“**申請碩士/博士國家獎學金”,紙版材料遞送哲學樓102辦公室魏巍老師處。
2.12月10日,我系組織初評,具體時間和地點,請等候通知。
3.12月12日-18日,將初評結果在本院系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,征求意見和接受學生申訴。
4.公示無異議后,上報學工部。
五、申訴處理
學生個人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初評結果有異議者,可在初評結果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本院系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,評審委員會應在接受申訴后3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;如學生對本院系評審委員會答復仍有異議,可在評審委員會答復后3個工作日內向學生工作部學生管理辦公室提起申訴,學生管理辦公室應在接受申訴后3個工作日內征求各方面意見、綜合審查后提出處理意見,提交北京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裁決,通知學生本人及所在院系。此處理意見為最終處理意見。
北京大學心理學系
2012年12月5日
附件1,成果列表
附件2,《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評審表》
附件3,《博士生匯總表》
附件4,《碩士生匯總表》
2012-12-05